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『永定红柿』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,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。
『永定红柿』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。
『永定红柿』通过福建省新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为柿类优良品种。